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3]98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全面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宁波市科技局将对自然基金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项目进展情况。
三、要求
1、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结转项目由各国内自拍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查,每个项目形成“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报告”(详见附件4),并递交科技处。
3、本次自查将作为经费管理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自查工作。
4、自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28日10:00。
四、联系人:
市自然基金 蓝 芳 888162 安中楼507
郝婷婷 889984 科研办221
附件:1、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结转项目清单
2、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报告
相关附件已发到相关老师邮箱,请及时查收!